法律问答

按揭贷款还不上了房产证没下来贷款地产商担保怎么办

2019-06-05 12:30: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三种贷款担保方式:
    (1)住房抵押贷款担保 以住房做贷款担保,贷款银行可接收的抵押物有:所购买的住房、借款人已经拥有(有产权)的住房。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选择抵押作贷款担保方式,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并明确贷款银行为本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 1、给人担保贷款,债务人还不上,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从担保的效力来看,在银行抵押权凭证办妥之前,借款人违约不还款时,贷款银行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保证责任。开发商在偿还借款人到期的和未到期的全部贷款以及违约金等债务后,可以依据《担保法》第12条的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向借款人追偿。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借款中须具备三方当事人,即借款人(抵押人、购房人)、贷款人(债权人、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开发商)。

    在这三方当事人间产生了四种法律关系,即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实质上是一种远期交货合同);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关系,开发商与贷款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
  • 您到银行申请贷款时如果需要提供房产担保的话,通常做法您将可以提供作为抵押担保的房产(可以是您自个的或者第三人的房产)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证交予银行,这样在您偿还清对应贷款前,被抵押房产被限制交易。 可以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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