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7月份去看房,销售员说房子的首府11万可以分三次支付,我们先交了三万,然后房产公司就跟我们签了购房合同,交的那三万是以定金的形式给的收据,并且我们已经交了维修基金和契税,站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要这个房子了,我知道间的那部分定金肯定不会给退了,但是我们可以直接跟他们接触购房合同吗,这对我们以后购房会有什么影响吗

2019-06-06 09:36: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定金不能随意退。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了定金条款的,定金不能随意要求退,否则构成违约。只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或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的才能要求对方退还。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合同在定金交付后成立生效。定金罚则:交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收定金的一方可以不退还定金,收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交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 首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购房合同中,定金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由买方向卖方预先支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将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定金接受方违约,应当向支付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都按约履行合同,定金将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在本案中,2万元定金如果不超过购房款20%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约履行合同,2万元定金可以作为购房款折抵。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定金与订金不同,订金不属于法律概念,不像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如果接受方违约不能要求其双倍返还。另外需要提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购房合同丢失后可以重新办理:
    1、首先找到房子的开发商的营销部,询问购房合同编号,登报声明。
    2、然后与开发商沟通说明情况,让开发商营销部工作人员与当地房产档案馆(合同备案及网络维护档案查询存档中心)联系,走一个订正的手续,让档案馆的人给开发商的销售人员重新开个权限。
    3、权限开通后,你的合同就可以重新打印了,重新打印的合同上面的章及其签字都要重新用印。
    4、拿着新合同去办理产权证。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所以可以先就房产进行协议分割,即双方平等协商后,就房产通过折价或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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