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了我两万多块钱,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还钱,总说自己没钱,法院起诉能要回钱来吗,如果他真的没钱,会怎么办

2019-06-07 08:19: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1,如果继承人的放弃遗产继承声明已经经过公证处公证的,该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不能反悔和撤销;
    2,如果只是口头表示放弃遗产继承,没有书面证据,也没有经过公证的,可以反悔;
    3,如果房产已经过户的,不管当事人有做过放弃遗产继承声明的,都不能反悔。
  • 你好,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债务关系,想要讨回欠款,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将对方诉诸至法院。具体的流程如下:
    1、准备起诉状、双方信息、证据等材料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2、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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