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校内学校与学生发生冲突都为未成年人。发生冲突后双方都没有伤。也不是很厉害。一方学生叫其亲属来学校殴打对方,当时是家长进入校内老师劝阻不听,在学校传达室门口殴打老师劝阻内两名学生刚有逃跑机会并冲进教学楼,后跑到政教处,将门反锁。政教处当时有名教师在内,看当时情景害怕了,对门外的人说我把门开开打他们别打我行么,外边的人说行,后内名教师将门开开并溜走,同时对方家长十多名冲进政教处殴打两名在校生对他们拳打脚踢,老师劝阻无效直至警察来时也不肯罢休。这样情况对方家长有没有触犯法律触犯了什么法?

其它
2019-06-08 16:5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成年人打人需要根据打人所造成的后果来判定应该受到何种方式处罚。
    若被侵权人所受到的伤害不构成轻伤以及轻伤以上的伤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
    侵权人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赔偿责任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来决定。侵权人需要承担医药费、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的费用;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
    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我国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14岁到16岁的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是无刑事责任年龄。用刀或者不用刀不是犯罪的前提,只是会考虑进犯罪的情节是否轻重而已。
      因此大部分情况是会被学校教育处罚之类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发生争执与冲突,造成对方受伤住院,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要看对方伤情如何,对方如果是轻伤的话要承担刑责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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