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李某系一零售连锁药店的负责人,其药店购买了一台便携式血糖测试仪,为购降糖药的顾客免费测试血糖,以便卖药。卫生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从事的医疗诊断行为,属于非法行医。请问,零售药店为顾客使用便携式血糖测试仪属于非法行医?恳请赐教!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6-11 13:3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酒驾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
    2、醉驾的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这个标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形象的比较,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也就是说,喝一杯啤酒就是酒驾,喝上半斤白酒或者3瓶啤酒就是醉驾。
  • 非法行医有专门的非法行医罪,跟医疗事故罪完全不同,只有有执业资格、执业证书的医生,在符合的医疗机构、符合的医疗领域内的医疗行为,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除此以外都属非法行医,甚至构成故意伤害罪。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最高3年,非法行医罪的社会危害要比医疗事故罪大得多,最高可判15年。
  •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犯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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