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因打麻将引起打架,我那朋友就在旁边随手拿了一把菜刀挥动菜刀,不小心菜刀砍在她的一个好朋友手上了,她的好朋友叫了起来,我朋友惊慌中举起菜刀正好碰到跟她吵架的手上。她好友已经不让她赔偿也不起诉,吵加那个后来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以上。
现在派出所已经因故意伤害罪把我朋友给刑拘了。
我想请问各位律师,向这种行为可以算过失伤害案来定吗,她这样的情况可以怎么判?最轻的能判几年?谢谢各位

2018-08-12 15:28: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规定,轻松以上的故意伤害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不考虑其他量刑情节,轻伤一级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故意伤害案件中需要做两个司法鉴定。一是伤情鉴定,即是否构成轻伤、重伤,是有构成轻伤或者重伤才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二是做一个伤残鉴定,即身体受到的伤残程度,是否构成伤残,再依据伤残鉴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
    以上需要鉴定机构进行做鉴定后才能得知。

  • 1、依法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也有检察机关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主动投案自首、取得受害人谅解等因素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能,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免于处罚的可能。但是,上述两种可能并不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反对并惩罚的违法或犯罪行为,特别是造成轻伤二级以上损害后果的,其社会危害性更大,因此,法律是会惩罚这种行为的,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够震慑其他有潜在犯罪风险的人,同时让犯罪分子明白犯罪的代价,在回归社会后能够遵纪守法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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