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当得利之诉请求如何表述

2021-05-20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方当事人因为没有法律原因获取了一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失时,受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返还不当得利。提起诉讼的,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应当明确返还多少数额。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不当得利之诉请求如何表述的相关内容。
不当得利之诉请求如何表述

一、不当得利之诉请求如何表述

不同的案件或案情,有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这要看具体情况,但诉讼请求是确定的,如侵权纠纷中,诉讼请求包括两部分,一是请求被告多少赔偿,二是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二、不当得利的利该怎么返还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

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的,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

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于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返还

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情况下,其返还范围应以其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三、《民法典》对不当得利的除外情形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不当得利之诉请求如何表述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不当得利是一种典型的准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的主张。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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