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关于工资发放方面的问题咨询下。我公司年薪制人员的工资分为月发和年度发放两个部分,其中要求员工未满6个月主动离职者,出勤时间年薪未发部分不予结算。现有一名员工入职刚刚满6个月,现离职,出勤期间的年薪部分给与发放吗?在线等,急急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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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那么单位是需要结清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拒绝结清那么员工是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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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未按约定时间发放工资的,即为拖欠工资。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拒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支付拖欠报酬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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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不批准 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
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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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