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小工厂的员工,刚到小工厂时候,老板说要我做长期的,但是我做了半年多,也算是长期,有一天老板给我打电话说不要我上班了,他要另外招聘员工顶替我的位置,我也没多说,只是说了一句可以的,然后电话挂断了,并没有提到工资什么时候结给我,过了半个多月后,我自己打电话问老板什么时候给我结工资,他说我没有给他做到年底,我走以后他也没有招聘到新员工,工资再过一个月让我自己去拿,过了一个月后,老板就不打算给了,就算给我,也必须要克扣一大半起,否则一分都不给我,明明是他打电话说不要我做了,要另外招聘员工,现在老板招聘不到新员工就怪我不给他做到年底,以此为由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工资,希望回复我

2019-06-15 19:12: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 职工去世前应发放但未发放的工资,职工去世后也应该发给去世职工的遗产继承人,这一点肯定没有疑问。所以单位职工死亡后之前的欠发工资属于遗产,应由《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但该欠发工资首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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