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契税证日期在结婚证之前房产证在结婚证日期后。算夫妻共同财产

2019-06-16 10:5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企业房产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1、买方要支付的税费

    (1)印花税成交价的0.5‰房地产交易所;
    (2)契税成交价的1.5%(普通住宅)房地产交易所,成交价的3%;
    (3)土地出让金视各区规定;
    (4)其他政府各职能部门;
    (5)相关费用。评估费:某些地区要求评估后交税,费用不定评估公司。

    2、卖方需要支付的税费

    (1)印花税成交价的0.5‰房地产交易所;
    (2)营业税五年内出售成交价的5.5%房地产交易所,五年后(含五年)出售普通住宅不收,非普通住宅:成交差额的5.5%;
    (3)个人所得税五年内出售:成交价的1%或(成交价-合理费用)×20%房地产交易所;
    (4)土地税五年内出售的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1%房地产交易所;
    (5)其他视政府部门规定。
  • 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达成合意的,依照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即可,如果不能确定范围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进行诉讼离婚。法院通常会根据我们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来对夫妻才生产是否为共同财产进行确定,确定完共同财产的范围后法院会依法作出分割财产的判决,双方应当遵守。
  •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婚前财产归单方所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论多少年都不算共同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
    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合理的使用房屋作了安排,保证了双方居住权利的实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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