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大专生,前天下午教师老师不在,我同学甲在教室放歌听,声音很大,我便过去说了好几遍,他听到什么反应也没有,我很生气,放学后回到宿舍,我叫了三个中专生,他们叫了两个未满18的朋友,我们到甲的宿舍吧甲打了,乙上来阻拦,被打了一棍子,甲和乙都在医院现在,甲是头皮擦伤加轻微脑震荡,乙是中度脑震荡。乙不是我打的,甲是中专生用钢管打的。我不是第一个动手的,甲我只打了他一拳和一脚,我想问一下,乙的医药费是不是也是我承担?最后甲和乙的医药费大概1.5W,我该承担多少?我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多大?学校有没有责任?我现在很乱,希望大家帮帮忙,谢谢!

2019-06-18 10:3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微伤害,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如果是伤害致人轻伤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过错责任。
    2.因他人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