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公公去世了,我老公跟公公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现在土地确权,大队要把地收回,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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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16条: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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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所有权依旧归集体。土地确权过后,农民可以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转租、转包、入股以及抵押等均可,唯独不可作为财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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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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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
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
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10、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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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