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解除劳动合同书怎样写应该才可以领到失业金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3 18:55: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若公司无故要求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作双方合意解除,您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工作年限,有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工资根据您每月的工资单上数额计算。
    3、获得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未经得您同意,擅自办理退工手续。
  • 如果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且是你主动提出解除,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但如是因为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会强制保险而导致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现在劳动案件很多,仲裁一般时间会很长,你可以到仲裁要求开超期证明并凭此直接到法院起诉,这样会快一些。欢迎电询或当面咨询。|||如果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且是你主动提出解除,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但如是因为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会强制保险而导致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现在劳动案件很多,仲裁一般时间会很长.
  • 1,申请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2,凭原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去当地的就业部门领取;
    3,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两年时间。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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