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收到一封律师函,十分生气。该公司律师函说几年前退多出房子面积款,他们的财务错误,多退了一笔给我,说我经他们反复催告,仍然置之不理,说认为我不当得利,还要让我在规定时间退给他们,不然利息。我愤怒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打电话去问,他们说打电话我没接。我没接电话可以说是反复催告吗?你们自己的错误,我什么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为什么变成我不当得利了。愤怒很愤怒,欺负人。可以投诉那个律师吗?可以告这家公司吗?简直是在诬陷我。

2019-06-24 09:49: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不当得利的,应当返还,受损方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财产受损,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受损方享有前述几种请求权。
    因同一法律关系,导致当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时,择一行之即可。
    比如别人多拿了你的某个东西,不小心把这个东西摔坏了,你既可以主张“多拿”这种不当得利返还,又可以主张“摔坏”这种损害赔偿。
    当然,你所得到的返还或者赔偿不得超过该物品原先的价值,不然超过的部分就构成不当得利了。
  •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之债的区别: 主要就是发生原因不同。债的发生包括: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独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以及不当得利等。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通常认为,侵权行为发生,侵权人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双方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其后果的本质是责任而不是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致使他人受有损失而取得的利益。
    由于该项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返还给受害人,从而形成以不当得利为内容的债的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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