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出资买房,现在结婚后,女方要求加她的名字并公证,这样收费吗

公证
2019-06-24 10:1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用婚前存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婚前个人存款买房,只是婚前财产形式的一种变化,所购房产不属于婚后所得。
      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该套房产应属女方个人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是婚后买房,拥有婚前财产一方应提供个人原始存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据证明纯属是用婚前个人存款买房,或者有夫妻婚前财产约定。
    如无确凿证据证明,则难以说清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 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引起了人们房产证加名字的热潮,那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有用呢?《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惹起社会这么广泛的关注,是立法者所始料未及的。伴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财富的价值也被人们逐渐的重新认识,尤其是凝聚了老百姓毕生心血的房产更是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
      新婚姻法解释三将“谁出资,谁所有”的基本原则贯彻到了法律解释中。不少丈母娘出于保护女儿的角度考虑要求男方在婚前将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甚至不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也纷纷加名,导致了“房产证加名税”的闹剧。
      那么在婚前或婚姻中加了名,是不是就是见面分一半呢?这可不一定,关于加名后,男女恋爱期间双方分手或结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相关法律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上海高院在2007年9月20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恋爱期间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并未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在分手时可以酌情分给10%—30%的规定,而非见面分一半。
      如果是单纯的为了结婚,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离婚分割房产时如何分配,相关规定尚处于缺位状态,尚待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出台进一步规定。
    即使加上了名,又能分到多少呢?在部分地区的法院判决中,一方购房未出资,离婚分得整个房产价值10%的产权份额。  所以,加名并非万全之策,打铁还得自身硬。
  • 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未婚、未再婚、离婚四类公证。
    结婚公证:
      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结婚证原件。
      结婚公证提交二人同底两寸照片。(结婚证相符公证提交整本结婚证复印件三或四份。)
      公证费若干元,工本费若干元,译文费若干元(各地不同,有附件的附件也算1份或多份),公证处不同可能还可能收取调查费。
      办理公证依据我国法律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但不包括调查时间。各地公证处也会有不同。
  • 婚前,无论是哪方或哪方家长买的房子,只要房产证上签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不管你们结婚离婚都算共同财产,以后都是一人一半。。
    婚后,只要是婚后买房,婚姻持续阶段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婚姻法的新规定完全不影响你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因为你家房产证上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应是一人一半拉, 一切也房产证上的名字为依据,与房子为谁所购买无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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