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店铺是14年转租过来的。是经过房东同意后4万转让费转的。房东只和我签了两年合同??合同到期后加了500房租就继续做。现在房东强行收回。不给任何补偿我怎么办

2019-06-25 12:1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承租人转租房屋到期后如何收回租房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你好,如果房租合同没有到期,房东通常不可以收回房子,如果房东坚决要收回,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东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后,要求提前收回房屋是合法合理的;房客不可以拒不搬出,房东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要求排除妨害。
  • 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屋坐落绘制、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否则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法律效力。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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