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在一天晚上加班,大概加到十一点多,老板也不送员工,大晚上的女人们都肯定害怕,于是老板一说可以回家了,我妈就着急的走了,在半路发现忘拿包了,就跑回去取包,跑在店门口时摔倒了,摔得骨折了,这种情况超市应不应该给予赔偿

2019-06-26 19:03: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发生交通事故后,常见骨折类八级伤残:
    1、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
    2、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
    3、三个以上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4、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难以行关节假体置换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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