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9年发生十级伤残,在 终止劳动合同,现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支付一次性残次补助金与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以09年与当事人签署协议为由被拒,协议内容为单位与当理人达成和解,一次性支付赔偿金6000元(没有备注具体金额),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7 10:0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如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情形,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2、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赔偿金;如员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但主动辞职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主张加班工资、补偿金、赔偿金,应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1、关于一次性赔付需要受害方、各责任方和保险公司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协议达成后根据协议中确定的赔偿项目和数额进行赔偿,协议确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伤者。
    2、如果达不成协议,那么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由责任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般的,伤者治疗完毕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决定人身损害赔偿,所有事情处理完后,凭事故鉴定责任书,医院治疗发票,赔偿手续等到保险公司理赔。
  • 工伤职工存在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或者不存在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双方对应当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用的有明确的认识,可以协商一次性付清,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订立协议一次性付清符合法律规定。

    工伤职工存在伤残,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缺乏确定伤残待遇的依据,不可以协议私了。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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