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非婚生女儿,还没上户,现在我结婚证办了,户口还在我父母那,我想单独和这个女儿分一个户口本,可以吗?

2019-06-27 18:02: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 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1、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即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权利进行户口登记的。
    2、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条件:
    ① 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一胎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应当及时补办结婚登记,第二胎非婚生子女需要缴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第三胎甚至更多的非婚生子女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比前两项的社会抚养费要更多。
    注意,社会抚养费是一次性费用,缴纳之后不需因地区的改变而再次缴纳。但是,所谓的一次性缴纳针对的是同一个人,而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都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会认定为重复缴费。
    ② 准备好上户口所需相关材料。
    一般而言,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子女的父母需要准备双方的书面申请、户口簿、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3、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落在女方的户口,也可以选择落在男方的户口。

  • 1、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协议离婚
    2、协议离婚时,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3、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员需要查验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后才能办理。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4、建议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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