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咨询问题:律师不是原告委托代理人,却以原告委托代理人身份找被告谈话,并私下对其谈话内容录音,在法院开庭时又以证人身份提交录音作为证据,请问律师,这个律师的做法是否合法?他提交的证据有效力没有?

2019-06-28 15:2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而约定的合同关系,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毫无关系可言。
      
    2、代理只适用本人与代理关系的第三人的关系,即代理属于对外关系,否则,不成其为代理;而委托合同只适用于委托与受委托的对内关系。
      
    3、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而委托属于双方法律关系,即首先应有受委托人的承诺,若受委托人不作承诺,委托人就不可能委托其处理委托事务,其委托合同则不能成立。
  • 委托代理的效力有哪些? 委托的代理人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代为退诉讼费, 代收案款等。不过具体的还是得根据委托书里的内容和范围进行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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