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xxx上被骗了1300百块钱,他是办信用卡提额的,我就相信了,第一次他说他有个软件可以提额需要五百块钱,我就信了,给她汇过去了,但是他一直拖说没有找到人,钱也不给我返,就让我等等别着急,都三天了也没给我这个软件系统,今天他说要不我给你提吧,一万块钱收三个点服务费,那个五百就算服务费里了,我看也行就同意了,他说你给我800块钱才能提,我也信了,可是他弄了半天说提不了,我说那把钱退给我吧我不办理了,他说我现在忙一会回复你,这是今天一点的事,到现在xx和他说话也不回复,打电话也不接,我才知道是上当了,就这跟我情况律师,我的钱能要回来吗,谢谢

2019-06-29 07:37: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侦查破案后就可以抓获犯罪嫌疑人,这样就可以追回赃款赃物。因此被网络诈骗后,通常应当报警,将案件交由警方处理,并积极赔偿,争取破案后得到被骗欠款。
  • 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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