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利用2012年已吊销的公司名称和公章,与我公司在2014年1月份签订租赁合同,付过两次款后从2015年2月15日至今再没有付过款,打电话也不接,请问这种行为是不是构成合同诈骗罪,是根据刑法哪条为依据?

2019-07-04 15:41: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专门作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对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专门的规定。
  • 您好!涉嫌诈骗,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合同诈骗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刑事拘留,简称刑拘,其期限视情而定:
    第一,一般1——3天;
    第二,经县级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4天;
    第三,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的,经县级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0天;
    第四,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羁押期限报经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自查明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发现新的犯罪行为的,羁押期限报经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起算。
  •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则是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均是对合同诈骗罪的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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