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何解读必要时的意思

2019-07-11 20:4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犯罪管辖包括多种,其中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除由最高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及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判级别管辖的规定,有这样几个特点: 1.既考虑案件的性质,也考虑刑期和社会的影响。 2.绝大多数案件的第一审由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而且主要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3.只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对其他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则比较概括。 4.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
  • 地区管辖是指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对于第一审案件的分工权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样便于收集和核实证据,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便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所谓犯罪地,一般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地以及销赃地,尤指犯罪行为发生地。
    法律规定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的理由是:便于在证据最集中的地方收集、核实证据和查明事实;便于当事人、证人就近参加诉讼;有效发挥审判的法制教育作用;便于防范和综合治理,减少犯罪。
  • 刑事拘留后会由人民法院审理决定是否判刑,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刑事拘留后需要根据法院审理决定是否判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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