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请问一下非婚生育是如何罚款, 我的情况是未婚先孕,没到法定年龄生子结婚,19岁 结婚当时就是刚怀孕,因为我的婚龄不到 结了婚不能直接领证 时隔两年才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 然后孩子上户口的问题也因此耽搁了,现在孩子三岁 我的户籍是外省的!本人户口也是今年才迁移过来的 我四川人 孩子爸是山西人 因为这些原因我孩子现在还没上户口 办理户口的程序也很麻烦!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罚单的?

2019-07-15 10:5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这是非婚性行为的直接后果之一;这里所说的“男女”通常是指双双均无合法配偶的人,尤其是指准备结婚的年轻人;不过也可以是一方有合法配 详细>>
  •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018关于法定婚龄并无变化,依然是之前规定的标准。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结婚年龄的下限。
    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人的生理和心理才能发育成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并承担一定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 非婚大致有4种,处罚不一样。

    仅仅没有去办结婚证,这个是需要马上去办,就算罚也只是略带惩戒性的,我们这几乎不罚。
    不到结婚年纪。以后会结婚,这个属于未婚生育,各省有差异,一般是按超生或者超生的一半处罚。
    超生德处罚是,当地人均年收入2倍的2倍(人)。
    以后不结婚,或者男人(女人)不见了。跑了。不要了、这种和2差不多,但只罚一方(人),配合计生找另一方即可。
    和配偶以外的人生育或者和有配偶的但不是自己的生育,也就是小三之类。
    这种处罚重,我们这当地人均年收入5倍(有配偶的一方)加当地人均年收入2倍(无配偶的一方)以上只针对一胎还有,上面是理论计算值,具体执行可能有地方标准,另外,如果有实际收入且高于人均的,以实际收入为准
    相关规定如下:

    《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准确定义,生育行为指的是婚内生育,“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 夫妻 ”。
    未婚生育不属于夫妻生育行为,因此属于违法生育,应按照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人口计生法》对违法生育的处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 首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从来就没有规定“未婚先孕”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使一些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也是针对“未婚先育”的现象,也就是说,违法事实的成立必须以孩子的出生为前提。
    “孕”和“育”有着本质的区别。
    其次,村委是群众自治组织而并非是行政机关,根本就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作出“罚款五千”的决定。即使在“未婚先育”的情况下,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也必须由当地计生部门或由县级计生部门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才可作出征收决定,且在征收前必须向当事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