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租房合同期内,在租住人不在场的前提下,业主破门而入,将租户在房间里的东西全部丢了 。业主手中有押金未退租户欠房租300多元。租户不在场的时候多次提醒业主将东西保留。等到了后清算欠款及时补交业主全部丢了。现在怎么处理比较好一点

2019-07-20 10:5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
    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1.您咨询的是租赁合同纠纷
    2.您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有效;
    3.您单方提前退租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则按照其执行;
    5.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您需要赔偿由于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