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卖家,中介介绍买家过来买房,3月28号协商好4月14号付首付,并且签了合同,付了两万定金,到14号由于买家说银行没有百分百确定答应贷款能下来,不放心付首付,中介协商退后到4月21号,说贷款确定贷不了就解除合同,到4月21号中介说银行还在审批当中,买家不愿意再等要求解除合同,这么长时间下来,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19-07-24 05:36: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这种情况下定金很难退还,不过依旧可以尝试一下诉讼
  • 如果定金属于解约定金,那么双方确实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如果双方约定的是违约定金,那么合同是否能够解除要不取决于违约方的意愿。在大多数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是违约定金,所以卖房人都不享有合同解除权。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不但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还可以让卖房人承担逾期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 买房合同的交首付之日就是签正式购房合同之日,你可以看你签定的合同名称是否为《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新房的购买流程为:
    1、认购,交定金
    2、签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或全款)
    3、申请贷款、银行放款
    4、交房验房、移交手续
  • 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筹得首付:

    使用抵押物抵押贷款

      借款人可以通过抵押自己固定资产,获得贷款,然后将获得的贷款用来付房子的首付,不过大家不能够贷太大金额的贷款,以免导致负债过高使房子不能够申请按揭还款。首付分期

      有的开发商会推出的一个活动就是首付分期。
    首付分期是指购房人先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部分首付款并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剩余首付款尾款补齐。开发商垫付的首期款免息,客户只需与开发商签订有关合同,约定分期还款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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