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春节放假如果没有上班那过年那几天工资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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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日工资计算方法系数应该是
21.75天/月。
1、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2、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8)=月工资收入÷174。
4、劳动者在签订劳动
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领取工资手续,妥善保存工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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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初一)、29日(初二)、30日(初三)为春节假期,系法定节假日加班; 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上海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190元/月,也就是说,当天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春节放假加班工资计算费用如下: 2190元/月÷
21.75天×3天×300%=
906.21元。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其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其加班费。那么,大家都知道法定节假日均为带薪休假,该300%的加班费是否包含本数“带薪”呢? 其实是不包含的,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对amp;lt;工资支付暂行规定amp;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安排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言外之意,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劳动,员工实际可得到四倍工资。即员工最低可得工资: 2190元/月÷
21.75天×3天×400%=
1208.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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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年不放假上班的,属于法定假日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而不是涨工资。
2、法律保护合法的劳动用工关系,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员工当然要遵守,不能因为不放假、不涨工资就不上班,这是不对的。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处理旷工、自离的员工。但老板说“之前做的几天事没工资”是不对的。如果老板克扣、拖欠工资,员工有权解除
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被克扣、拖欠的和赔偿金,对此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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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