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我以我的名义帮我男朋友在小贷公司贷款给他做生意,贷下来的款项已转给他(有转账记录),原本说好他自己还贷款公司的钱,现在他不肯还了(之前已还了几个月了),还死不认账,还说他没有用过钱。现在我该怎么办,怎样能把钱给要回了?实在不行我就去他家楼下拉横幅讨债,不犯法吧

其它
2019-08-01 13:1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是由于对方的欺诈行为陷入错误的认识,而实施的赠与行为,可予以撤销,要回钱款。
    此外,如果长期用这样的手段进行欺骗,也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
  • 讨债公司若违法 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对于讨债公司的情况,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目前这些公司也钻了法律空子,“这些公司都以咨询公司名义注册,实际上进行着帮人追债的业务,所以不可能存在正规注册的讨债公司。 ”虽然合同上双方约定,在追债中如果讨债公司做了违法的行为,由讨债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实际上委托人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