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现在有一套房子,这个房子是在婚内购买,这个房子的首付是我本人付款,自己还贷款,所有的生活费用,小孩的费用也不曾负担。现在想离婚,男方要求房产分割一半

离婚
2019-08-01 13:31: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一、我国法律规定,分居两年以上,属于法定离婚的事由,何况你们这个情况已经分居四年了。
    二、夫妻在离婚时,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这里就包括工资、讲课费。但是,这是相互的,对方的收入你父亲也可以分一半。
    三、若实在无法继续,诉讼离婚不是失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 1、律师作为受托人,在处理当事人所委托事务时,所产生的合理的、必要的花销,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2、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规则于受托人的原因致使委托合同中止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98条、405条、410条
  • 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必须提供你们用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证据,比如去银行还贷时的签名、相关文件等等。如果不能提供可能会有困难。家电家具估计很难折现,只能将现有的家具家电要求享有全部权利。
    如果男方没有尽到对家庭的义务,可以要求法院分割财产的时候照顾女方。
  • 贷款购买的房屋,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贷款房的分割是最伤脑筋的一件事,因为解决起来非常麻烦。较好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屋由一方使用,相应的偿还贷款也应由这方来承担。
    而另一方的损失,则由双方协商出一个数额,用给付钱款的方式来解决。较后,所有的结果形成一份文字协议,双方签字,而且还要去公证处公证。但是,不管是归谁所有,他目前拥有的只是一种使用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