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购买手机发现是假货,我要求退货他又说想买正品加1000元,第二次收到的又是假货我退回去了,他不给我退款!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8-02 06:18: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好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其次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反映问题的方式来进行投诉或者向主管该微点的部门进行投诉,再次,如果以上问题解决不了,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对方商品质量有瑕疵,您可以在7天内要求退货,在15天内可以要求退货,如果对方有欺诈等行为,您也可以主张10倍赔偿。
  • 你好,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注意: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不是上述例外商品,可以要求退货。先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是指经营者明知自已负有退货等义务却不及时履行或没在充足理由拒绝履行该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行为。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正当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是一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消费者也可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此项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此,消费者在请求退货而供方不理睬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诉,请求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 如果你在签收的时候就看出来是假货,建议大家直接拒收商品就可以了.

    一旦签收之后退款不如直接拒签省事。收到货后如发现是假货,先跟卖家协商退款。

    如果卖家不同意退款,我们就要尽可能的收集有关假货的证据.

    拍照也好请有关部门鉴定也好,只要能证明物品是假货就可以了。
    证据足够有说服力的话淘宝是会准许退款的,你按照地址把货物发回去,收到退款后不要这么轻易就算了,我们可以点击申请售后来索取你退货的邮费。如果卖家有假一赔三的特色服务,我们还可以要求卖家进行三倍赔偿。
    同时,我们还可以在电商交易平台上举报卖家的假货商品。

    如果在网上买到假货,卖家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交易平台作为第三方,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明知店铺的欺诈行为而无作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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