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老板请我来工作时我们谈的工资条件前两月保底一万,保两个月,后来发工资就只给一半,另一半到下次发工资在给,请问我该怎么办?
-
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
第三,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
第四,不要担心,这种情况就好像银行的死账坏账,但是,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法律责任。
-
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工资总额及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于当月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申报。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