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09年时候购买了一套房子,有房屋买卖合同,和除房屋收款的收据以外的收据都有,但是对方迟迟不能提供房屋收款收据,说是工头与公司没有协商清楚款项所以开不了收据,但是问题是已经三年了,我们这里原本没法办房产证的人家都已经办了,只是我们还有六户人家是没有收款的,公司说合同承认但是没法办理,因为只有同时有收款收据和这份合同才能换成正式合同和发票,我们有经办人写的收条,也有银行汇款凭证,我想咨询下,这样不正规的合同有效期是多久,能不能让公司给我们办房产证?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2019-08-07 19:3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1、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对于违约金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 合同如果没有自己约定有效期限则一直有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超出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请求权,随时可以起诉但如被告依法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法院可能支持。  商业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一方违约或产生实际损失时开始计算两年,且受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影响。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权利人主张权利。
    3、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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