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现在第四个月还未转正并且公司说我转正标准未达到公司要求,要延长我的试用期,请问这个违法吗,过了试用期我是否已经是正式员工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15 11:1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试用期延长的话,也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说工作时间一年的话,试用期不能够超过三个月。
  • 劳动法没有规定要办理转正手续的。
    过了试用期,没有办理转正手续,国家已经默认你已经转正。再涉及到劳动纠纷,你就是正式员工了,单位按照没有办理转正手续还把你当做试用期员工处理是违法的。
    同样,对你来说,你也是转正员工了。可以享受各项转正待遇。并且你要履行正式员工的义务,比如,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
  • 试用期满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劳动者试用期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办理转正手续,但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工资应当按照正式期支付。
    用人单位如果不按已经转正条件对待,是事实上延长试用期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在获得试用期工资的基础上,主张按正式期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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