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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

2019-10-2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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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招劳动者是要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只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不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那么,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

  一、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应视为试用期不成立。

  二、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在试用期内辞职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法律风险

  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

  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劳动合同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此时如果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期限超过了6个月,则就是违法的。而在6个月之内,双方实际约定试用期的期限是多少,法律方面是没有做出干预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应视为试用期不成立,同时,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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