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国企单位集体职工人,以达退休年龄,现在年龄46岁,本因14年12月12日可准时退休,但因公司疏忽,保管不周丢失了一分关系到本人退休的重要文件(历史资料工资表)因国家政策,必须持有此表才能够证明,工龄,本人事实已经在单位上了23年班,现在公司却用一句找不到文件,强行要求本人再回去上五年班,家中还有一个正在读大学得孩子,请知情懂这方面得人士或者律师,帮我评评理,我体弱多病,确实无法正常上班,退休工资也拿不到,生活无法进入正规。在此先感谢大家。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24 2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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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
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
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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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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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金计算方法及公式:
a、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2、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才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十五年的;
(2)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
(3)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4)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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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