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散播谣言,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公布他人手机号码,侵犯肖像权,恶性辱骂 QQ和微信等公共聊天软件公布他人电话信息和照片 恶意篡改事实聊天记录,散播公布虚假信息迷惑他人,严重影响我的生活

名誉毁谤
2018-08-25 06:5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 侵犯肖像权认定依据
      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一是要有使用肖像的行为,二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具体来说,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3)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 刑法有这样的限定,这类事件严重的,当然追究刑事职责,《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款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背国家限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经过中得到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违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违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