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没有工伤保险,公司不赔偿工伤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19-08-27 15:35: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如下: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偿。

  •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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