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中、、意外受伤生活费误工费如何解决法律在这方面有具体规定

2018-08-25 15:1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误工费怎么算?受害人基于自身固定收入实际减少而向肇事方主张的,实际多少就定多少,要求赔偿多少。当受害人自身没有固定收入时候,根据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没有证据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参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不用计算误工费。误工日期如何认定?误工日期,要从受害人住院开始算起,从住院到出院后需要休养的天数,这两部分组成,到了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扣减。已经治疗结束后,却又无不正当理由不去上班的,不予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受不受退休年龄的限制?误工费的赔偿,并不以年龄进行限制。当受害人退休后仍可以证明他在从事劳动工作,并且有实际收入的,这份收入因车祸住院受到损失,是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会由保险公司赔吗?受害人因车祸遭受人身损害,向该事故负责赔偿义务的当事人要给予赔偿。而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不过受害人需要有证据证明。
  • 国家规定的误工费怎么算,  
    一、国家规定的误工费怎么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如何确定  误工费要有以前三个月的工资历证明,或者完税证明。而且是单位确实扣了工资。保险公司会有专门人审核的。  误工费是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1、误工时间需要由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X误工时间。  
    三、国家规定的误工费计算需要注意的细节  
    1、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2、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3、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4、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5、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6、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7、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8、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9、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就是工伤保险误工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