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转让经营中的商铺,租房合同上没有注明转让需要告知房东,假如我要转让可以让房东在租房合同上注明“承租权等一切权利转让给我要转让的人”,然后三方在上面签字,请问这样合法吗?

2019-09-06 07:20: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地产交易客体其有合法性,是房地产转让行为合法的基本前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如下: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 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 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租赁的是房屋的使用权,在承租人依照合同合法行使房屋的使用权的时候,出租人不得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承租人已经合法支配和控制的房屋使用权。除了违约之外,还涉嫌侵犯承租人的隐私权益。
    隐私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承租人在租赁的房屋内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隐私利益,如:个人的日记、书信、照片,甚至内衣裤等,均存在一定的隐秘需求和隐秘的保护权。
    房东在房客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房客的房间,已经涉及对房屋租赁合同的附随义务的违反,构成违约。(附随义务并不需要在合同中体现)同时,涉嫌侵犯房客个人的隐私权。
  • 房东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

    当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租客又不愿协商解除合同的,房东是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

    即使房东强行提前解除合同的,如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租房。

    倘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租客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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