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卖了,钱款多年没给,现在房子占了,卖房协议是不是可以作废。

2019-09-15 12:52: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一项属于无效条款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但是,当事人必须了解一点,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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