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是协议离婚离婚后户没分开,我现在买房子需要户口过户,现在男方不给户口给我,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9-16 09:13: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协议离婚时,夫妻将房子赠与给已成年儿子。儿子可以请求父母先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给儿子手续,后办理离婚手续。【2】根据《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3】如果父母离婚手续办完后,离婚协议生效了,儿子要求过户父母赠与的房产,父母或者有一方不同意把房产赠与儿子,也可能儿子不能完全得到父母的房产。
  • 举个例子:
    1、领证后,男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即该房屋即属于子女夫妻的婚后财产。
      
    2、如果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子女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自己子女的婚后个人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取得或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分割原则;2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同等条件照顾妇女的原则。
    因此对于婚后所购买的房屋,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可以依照上述规则进行分割。
  • 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