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公司忘记续签了,也没有通知我不续签,如果我要离职,有补偿金吗?

2018-08-28 05:2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终止,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续签的情形,是否续签是双方的权利。公司不续签,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除公司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形无需补偿。
    劳动者不续签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本单位工作年每年本人一个月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按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合同到期补偿金计算:
    1、仅就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而言,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的,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
    2、经济补偿基数,以你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3、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但如果你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那么你已经具备可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合同到期后,只要你提出,公司就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得擅自终止。否则,公司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而不只是支付经济补偿了事。
  • 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而提起劳动仲裁进行处理,对于是否胜诉,需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裁决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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