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人,家里老人生病开刀,医药费6万多。家里两,女儿三个。是不是应该平担医药费。现在农村人都觉得应该让儿子出钱。但我女儿讲,现在法律规定的是儿子女儿都应负其义务。没有什么女儿不负责之类的话。请您详细解释一下。

2019-10-30 10:18: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所以说,当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就要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子女不是做得太过分,没有哪个父母愿意把自己的子女推上法庭的。
    至于一个月最低标准要多少钱,也没有统一法定的标准,一般以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子女本人经济能力为参考。
    不过我觉得,如果自己有能力,生活富裕,应尽量让父母生活得好,因为无论自己每月给多少钱父母,相对父母的养育之恩来说,都是不可相比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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