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应聘一个地方上班,应聘岗位是预算员但实际到岗办公室就我一人,什么都要做不说,当时说好的法定假也没有,这两天去新厂房搞卫生好累,月工作是26天制,我现在上了24天班不想做了,但老板发工资按30天算,休息四天不算工资,我是要到劳动局去告他吗?

2019-11-01 08:10: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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