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O2年我在外村买了3,4亩水田批为建房。但2O1O建了两间两层。还剩下的土地农夫要求收回怎么办剩下的土地农夫要求收回怎么办?20O2年我在外村买了3,4亩水田批为建房。但2O1O建了两间两层。还剩下的土地农夫要求收回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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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农村土地承包法》: n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
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
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n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nn如果子女长期生产、生活在农村且在最初实行土地承包时,与父母同属一个家庭,那么可以继承承包权。nn如果子女取得城市户口,则不能继承,应由村集体终止
合同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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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