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6年11月18日因交通事故驾照和行驶证被扣,现交通责任认定书已下,伤者已出院,但伤者暂时没有处理赔付的意向(具体原因未告知,推诿)。与交警协商,交警告知需在结案后返还证件。原因是因为本人在前期医药费垫付未积极配合。(其实本人在事故当天到医院垫付4000元。后期在交警那边押金交了5000元,而伤者所有医疗费用只花了10000元)。现想了解本人现在可以使用正常程序拿到证件么?聘请律师可以拿到么?收费怎样?

2019-11-06 07: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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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