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6年10月份买的房屋,现已装修完毕,刚刚办完预告登记,发现开发商曾把房屋抵押给第三方,现在第三方要求收回房屋,我该怎么办

2019-11-07 16:12:5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程序:需要到房管局直接办理,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评估报告。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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