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离婚了,房子是婚前财产男方名字,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归孩子所有,孩子归女方,我是男方,请问我能买卖这套房产吗,房产证现在还是我的名字

离婚
2019-11-07 18:37: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
    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 离婚房产分割时,若有婚前房产协议有效的话,可以依照婚前房产协议来进行分割,那么婚前房产协议是否有效?
    1、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们两人是有效的,但是还有个前提条件是必须登记结婚了才生效。
    2、公证一下比较好。因为公证时,公证员会给你们的协议进行法律上的把关,避免了无效条款。同时,公证后的协议法律赋予它强制执行的效力。

    一、公证员都是法律专业人士,会对你协议内容进行审查,预防纠纷。

    二、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如果将来找不到协议对方的人,公证书也证明了合同的真实性。而不公证的合同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难以证明合同真实性。

    三、公证处的档案保管期限最短是20年,你的合同即使丢失了,也可以在公证处的档案中查找到。
    3、其实关于借款婚后还款的问题没有必要过于关注,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们没有对收入分配进行约定的话,你们俩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还款是个人还款还是双方共同还款就没有什么意。
    4、如果协议时,财产是共同的,那么首付的债务部分理当共同偿还。当然,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内财是共同所有,也可以按约定按份额所有,包括对债务的分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1.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如共同财产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受时间的限制。
    2.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夫妻一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的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4.如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在离婚后一年后可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