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法辞职后,公司不支付奖金的情况如何?

2019-11-13 12:4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共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天仲裁委查验。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赔偿金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程序较多,需要专业人员指导,遇用人单位恶意诉讼的,时日较长。
  • 如果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有关年终奖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年终奖的。  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37、
    38、
    46、
    47、50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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