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件卫衣收到货发现大了,下摆很大,卖家推荐的号码,她说是我自己定的号,我叫她自己去看聊天记录。我刚开始说退货,她不肯,我说那好就换小号的,有号码就换,她说问厂家有没有货。到第二天我问她有没有号码,她说没有号码,一直叫我换别的款式,可是她店里没有我喜欢的,我喜欢的又都没号码,说了半天我说那我换鞋子吧,他她说不行,不能换鞋子,要换同等商品,说来说去就是你店里没有我想要的同等的商品,想要的又没号码,我那个火啊,非得让我挑。昨天晚上我问是不是不给换,她就是不回我,今天早上我就发信息说不然让她给我挑个她觉得可以换的商品,可是人家就是不理,一件卫衣也快上百块,下摆那么大,孩子穿的跟武大郎似的、现在连换都

消费者维权
2019-11-14 16:09: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自3月15日起施行,对于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的行为,由工商部门依照《消法》第56条予以处罚。
    《处罚办法》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的情形进行了细化,经营者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一是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二是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品质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煺货、补足商品数量、煺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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